김제시

由其他中央行政机关实施的项目

由其他中央行政机关实施的项目提供根据主要项目名称的支援对象,池智元内容,备注。
主要项目名称 支援对象 支援内容 备注
1.乘用车
有关
个人消费税
免征
  • 1~3级残疾人本人名义或与残疾人居民登记表上一起生计的配偶·直系亲属·直系卑属·直系卑属的配偶·兄弟·姐妹中1人共同名义登记的乘用车1辆
    • 在5年以内转让时,征收剩余年限
个别消费税免征上限为500万韩元(教育税以个别消费税的30%为上限)
※为残疾人的特殊装备设置费用在课税标准除外
向机动车销售人员
咨询
国税厅管辖
管辖税务局
国税厅126
2.乘用车
LPG燃料
允许使用
残疾人或与残疾人居民登记表上一起居住的监护人(配偶、直系亲属·卑属、兄弟·姐妹)1人共同名义或监护人单独名义的情形,登记的乘用车1辆
  • 允许使用LPG燃料(购买使用LPG燃料车辆后登记或购买使用汽油的车辆后改造)
※使用LPG乘用车的残疾人死亡的情形,继承此乘用车的人也允许使用
向市·郡·区车辆登记机构申请
(产业通商资源部管辖)
3.车辆
购买时
城市
铁路债券
免除购买
  • 残疾人名义或与残疾人居民登记上一起居住的监护人1人共同名义登记的辅助用如下 车辆中1辆
    • 非营业用乘用车
    • 15座以下的面包车
    • 轻型货车(小于2.5吨)
免除城市铁道债券购买义务(限于进行地铁施工的特别市和广域市) 向管辖市·郡·区厅车辆登记机构申请(向汽车营销人员
咨 询)
4.所得税
减免
登记残疾人
  • 在收入金额每1名残疾人额外抵减年200万韩元
  • 抚养家人(直系亲属·卑属、兄弟·姐妹等)抵减时,残疾人的情形不适用年龄限制
年末结算或
申报综合收入时申请抵扣
国税厅126
5.残疾人
医疗费
减免
登记残疾人
  • 当年医疗费
    • 抵减医疗费支出额全额的15%
年末结算或
申报综合收入时申请抵扣
向税务局咨询
6. 继承税
继承抵扣
  • 登记残疾人
    • 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事实上抚养的直系亲属·卑属、兄弟、姐妹
  • 继承人及同居家人登记残疾人享受继承减免优惠
  • [抵扣在[继承税计税价格]500万韩元继承开始日目前根据统计法第18条,按照由统计厅长批准告示的统计表的性别·年龄预期寿命年限(去除小数点)乘以的金额
    ※继承税计税价格=年初的继承计税价格-(500万韩元×预期寿命年限)

※继承税计税价格=年初的继承计税价格-(500万韩元×预期寿命年限)]
在管辖税务局
申请
7.残疾人
特殊教育费
收入抵扣
登记残疾人 支付给社会福利设施或保健福祉家族部长官认证的残疾人康复教育设施的非营利法人的特殊教育费全额的15%抵扣 年末结算或
申报综合收入时申请抵扣
8.赠与税
免征
  • 登记残疾人
    -从亲戚得到财产(房地产、金钱、有价证券)继承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
    • 被继承的所有财产委托给信托商
    • 其残疾人为获得信托的全部利益的人
    • 信托期限为直到其残疾人死亡为止
  • 对残疾人寿命期间获得继承的财产价格的合计额高达5亿韩元不计入在继承税计税价格
    ※ 如发生继承税征收事由,及时征收
    • 解除或未延长信托的情形
    • 受益者变更或赠与财产价格减少的情形
    • 信托的所有利益或一本分归属于第三方的情形
在管辖税务局
申请
9.残疾人
辅助器具
增值税
零税率
适用
登记残疾人
  • 增值税减免
    • 义手义足、轮椅、助听器、盲文板和点笔、视觉残疾人专用盲文信息终端机、视觉残疾人专用盲文打印机、听觉残疾人专用骨传导电话机、视觉残疾人专用特殊制作的屏幕阅读软件、专为肢体残疾人特殊设计的键盘及鼠标、辅助仪(限于胳膊·腿·脊椎及骨盆辅助仪)、肢体残疾人专用手杖、视觉残疾人专用白色拐杖、聋哑人用的人工耳蜗系统、拐杖、成人用步行器、预防褥疮用品、人工喉、残疾人专用尿布、电视机字幕接收器(限于国家·地方自治团体或按照[电波法]第66条成立的韩国放送通讯电波振兴院为听觉残疾人免费供应而购买的)、视觉残疾人专用音响标识装置、视觉残疾人专用印刷物语音翻译机、视觉残疾人专用电子阅读放大机、视觉残疾人专用语音阅读器、画面解说广播接收器(限于国家·地方自治团体或按照"民法"第32条成立的社团法人韩国视觉残疾人联合会为视觉残疾人免费供应而购买的
无须另行申请
※ 电视字幕接收器
(国家·地方自治团体·韩国聋哑人协会的购买时)
10.残疾人
进口物品
关税减免
登记残疾人
  • 是残疾人专用品,关税法实施规则附表2指定的101种进口物品免征关税
  • 在康复医院等使用的肢体·视觉等残疾人医疗用具免征关税
报关地点
海关
进口申报时
关税免税申请
11.残疾人
雇佣服务
登记残疾人
  • 提供残疾人雇用服务,通过残疾人就业咨询和实施职业能力评价集中介绍就业
    • 就业支援项目等求职力量强化支援
    • 实施残疾人职业培训及支持培训费
    • 支持辅助科技器具及劳动支援的服务
  • 对义务雇用业主(平时50人以上)强化残疾人义务雇用执行支援
    *政府,公共机关: 3%,民营企业: 2.7% → 2.3 %('10~'11),2.5 %('11~'12),2.7%('13∼'14)
    • 对未遵守义务雇用率的业主征收残疾人雇用负担金(平时100人以上企业)
    • 对超过录用残疾人义务雇用率的的业主给予残疾人雇用奖金
雇佣劳动部
( 韩国残疾人
雇用公团)
(☎1588-1519)
※详情见官网
在www.kead.or.kr介绍
12.专利申请费
或者技术
评价请求费
等的减免
登记残疾人
  • 免除专利申请时申请费用、审查请求费用、1~3年注册费用、技术评价请求费用
  • 对专利·实用新案权或设计权积极的权利范围确认审判时,减免其审判请求费用的70%
申请、审查请求、技术评价请求、审判请求时或
注册时向专利厅申请减免
13. 广播接收机免费推广(字幕广播接收器画面解说广播接收器、耳聋老年人专用接收机)
  • 视听觉残疾人,耳聋老人
  • 优先普及给低收入层及重度残疾人
  • 专为听觉残疾人的字幕广播接收器
  • 专为视觉残疾人的画面解说广播接收机
    ※耳聋老人专用接收机
放送通信委员会下属(韩国电波振兴院执行
☎02-2142-4444~5)
14. 残疾人广播收看支援(字母广播、手语广播、画面解说广播) 视听觉残疾人
  • 专为视听觉残疾人支援残疾人广播(字幕、手语、画面解说广播
    • 国内广播工作认识(地上波、综编频道、PP、SO等)的残疾人广播制作支援 普及EBS教育广播物
    • 小学·初中·高中生专用EBS教育广播网及职业培训广播为视·听觉残疾人以网络形式重新制作后支援(http://free.ebs.co.kr)
放送通信委员会下属(韩国电波振兴院执行
☎02-2142-4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