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其他中央行政机关实施的项目
主要项目名称 | 支援对象 | 支援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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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乘用车 有关 个人消费税 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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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消费税免征上限为500万韩元(教育税以个别消费税的30%为上限) ※为残疾人的特殊装备设置费用在课税标准除外 |
向机动车销售人员 咨询 国税厅管辖 管辖税务局 国税厅126 |
2.乘用车 LPG燃料 允许使用 |
残疾人或与残疾人居民登记表上一起居住的监护人(配偶、直系亲属·卑属、兄弟·姐妹)1人共同名义或监护人单独名义的情形,登记的乘用车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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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郡·区车辆登记机构申请 (产业通商资源部管辖) |
3.车辆 购买时 城市 铁路债券 免除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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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城市铁道债券购买义务(限于进行地铁施工的特别市和广域市) | 向管辖市·郡·区厅车辆登记机构申请(向汽车营销人员 咨 询) |
4.所得税 减免 |
登记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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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算或 申报综合收入时申请抵扣 国税厅126 |
5.残疾人 医疗费 减免 |
登记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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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算或 申报综合收入时申请抵扣 向税务局咨询 |
6. 继承税 继承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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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税计税价格=年初的继承计税价格-(500万韩元×预期寿命年限)] |
在管辖税务局 申请 |
7.残疾人 特殊教育费 收入抵扣 |
登记残疾人 | 支付给社会福利设施或保健福祉家族部长官认证的残疾人康复教育设施的非营利法人的特殊教育费全额的15%抵扣 | 年末结算或 申报综合收入时申请抵扣 |
8.赠与税 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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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辖税务局 申请 |
9.残疾人 辅助器具 增值税 零税率 适用 |
登记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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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另行申请 ※ 电视字幕接收器 (国家·地方自治团体·韩国聋哑人协会的购买时) |
10.残疾人 进口物品 关税减免 |
登记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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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地点 海关 进口申报时 关税免税申请 |
11.残疾人 雇佣服务 |
登记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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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劳动部 ( 韩国残疾人 雇用公团) (☎1588-1519) ※详情见官网 在www.kead.or.kr介绍 |
12.专利申请费 或者技术 评价请求费 等的减免 |
登记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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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查请求、技术评价请求、审判请求时或 注册时向专利厅申请减免 |
13. 广播接收机免费推广(字幕广播接收器画面解说广播接收器、耳聋老年人专用接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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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送通信委员会下属(韩国电波振兴院执行 ☎02-2142-4444~5) |
14. 残疾人广播收看支援(字母广播、手语广播、画面解说广播) | 视听觉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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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送通信委员会下属(韩国电波振兴院执行 ☎02-2142-44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