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及适用对象
人口政策及支援条例(2019.8.7.)制定后办理了婚姻登记的夫妇
划分 | 结婚登记日(为准) | 适用对象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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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制定 | 2019.8.7.~2020.6.7. | •1人以上自结婚登记日1年前起在金堤市办理了居民登记并居住在此的夫妇。 •截至申请日,双方均在金堤市办理了居民登记并居住在此的夫妇 * 两个标准都满足时 ※再婚时,如未领取过结婚祝贺金,将全额发放;如已领取过,则只发放一半 |
每户家庭500万韩元,分3次发放 • 满足发放标准时:300万韩元 • 首次发放之日起1年后:100万韩元 • 首次发放之日起2年后:100万韩元 |
第一次修订 | 2020.6.8.~2020.12.31. | 每户家庭1000万韩元,分4次发放 • 满足发放标准时:500万韩元 • 首次发放之日起1年后:100万韩元 • 首次发放之日起2年后:200万韩元 • 首次发放之日起3年后:200万韩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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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修订 | 2021.1.1.~ | •结婚登记日的前、后1年以上在金堤市办理了居民登记并实际居住在此的夫妇 ※再婚时也可申请,但离婚后与同一人再婚的情况除外 ※每人仅限1次(再婚时,只要有1人领取过就不再发放) | 每户家庭1000万韩元,分4次发放 • 满足发放标准时:300万韩元 • 首次发放之日起1年后:200万韩元 • 首次发放之日起2年后:200万韩元 • 首次发放之日起3年后:300万韩元 |
- 适用年龄:19~49周岁
- 申请方法:前往居住地所在的邑面洞行政福利中心
- 提交材料:申请书、居民登记副本(夫妻各自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详细)、存折复印件
- 申请期限: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2年内
- 咨 询:金堤市企划监查室(☎+82-63-540-3720)